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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静态管理期间医保业务这样办
          时间:2022-10-15 13:50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作者:点击:

          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市医保中心本着“不见面办、即时办、便民办、延期办、放心办”的原则,实行医保线上经办服务。采取医保网厅、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尽最大努力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业务。 

          目前“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已开通线上咨询功能,关注“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并留言即可,工作人员会尽快答复咨询问题。其他医保经办工作也进行了调整。

          一、参保业务

          (一)微信公众号办理内容

          参保信息查询、职工(居民)缴费信息查询。

          (二)医保网厅办理内容

          1.个人业务

          查询类:个人参保信息、职工缴费信息、居民缴费信息。

          办理类: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出申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入申请、转移接续查询。

          电子票据打印:个人参保明细证明、个人消费明细证明。

          2.单位业务

          经办服务:月缴费申报、职工新参保登记、职工减员—暂停参保、单位信息维护、参保人员信息维护。

          查询服务:单位信息、单位职工列表、单位缴费明细、职工缴费明细、单位职工缴费明细导出。

          打印服务:个人权益证明打印(参保明细)、个人权益证明打印(消费明细)。

          (三)鞍山市政务服务网办理内容

          个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出具参保凭证、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信息、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四)辽事通APP办理内容

          人员基本信息查询、人员参保信息查询、职工缴费信息查询、居民缴费信息查询。

          (五)支付宝办理内容

          搜索“鞍山医保”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查询参保状态、查询职工(居民)缴费明细。

          二、异地就医

          全市静态管理期间,各种异地就医网上备案业务均可正常运行。异地就医患者持卡住院或出院结算遇到问题可登陆“鞍山医保”公众号发消息,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服务部全体工作人员将及时给予协同处理。

          (一)长期备案类型:

          1、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当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2、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定居,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或已取得当地居住证。

          3、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监护人外出务工,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且无法在当地参保,监护人在当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4、确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5、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时,未能在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取得当地居住证。

          起付标准:900元。

          报销比例:合规范围内在职职工75%,退休职工80%,城乡居民医保65%。

          (二)临时外出备案类型:

          符合我市医保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含出差、学习、探亲、旅游等),自行到本市以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人员。

          起付标准:3000元。

          报销比例:合规范围内职工医保45%,城乡居民医保35%。

          (三)备案渠道:        

          1、APP服务(职工/居民医保省外长期备案)

          应用商城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点击“异地备案”→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阅读告知,点击后开始备案→按提示进行信息输入、材料上传→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2、“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职工/居民医保省内长期备案、省内跨省临时外出备案)

          微信搜索“鞍山医保”公众号并关注→点击“便民服务”→点击“医保掌上服务”→点击“我的”→注册→登录→选择“异地就医申报”→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已阅读告知书”→进入申请界面,按提示进行填写→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四)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线上异地就医备案,正常审批。

          2.因特殊情况线上审批不成功的异地安置业务,参保人符合长期备案条件的,先行入院治疗,待静态管理结束并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到市医保服务大厅补齐相关材料,按入院时间给予待遇。

          3.转外诊治患者,待静态管理结束并在医院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统一上传转诊单并由医保工作人员进行补录,按转诊单上开始日期给予待遇。

          4.手工零星报销,没有报销时限,静态管理结束并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工作日全天办理;相关材料关注微信公众号“鞍山医保”—>“信息发布”—>“政策问答”进行查询。

          三、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1.急诊医学认证:职工和居民急诊医学认证延缓办理。

          2.异地就医医疗费报销:职工和居民急异地就医医疗费报销延缓办理。

          四、生育津贴申领

          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延缓办理。 

          五、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1.职工医保对账: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暂不申报,通过邮箱或微信进行核对,暂以中心端结算数据为准,如有不一致的,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处理。

          2.居民医保对账: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暂不申报,通过邮箱或微信进行核对,暂以中心端结算数据为准,如有不一致的,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处理。

          3.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暂停办理,待静态管理结束后恢复办理。

          六、个人账户和定点药店管理

          1.个人账户返还延缓办理。

          2.个人账户查询:通过“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

          3.与定点药店对账业务延缓办理。

          4.定点药店信息变更业务延缓办理。

          七、医保卡业务

          1.正式卡挂失:请联系发卡银行办理注销、补办;或先通过辽宁社保和鞍山医保公众号挂失,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再到发卡银行办理注销、补办。

          2.正式卡解挂:通过辽宁社保或鞍山医保公众号的挂失解挂功能进行解挂。

          3.密码重置:现场办理暂停。

          八、基金财务

          1.职工医保基金到账业务:已实现自动到账。部分企业无法自动到账的,在不影响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下,延缓办理;特殊情况采用电话、微信预约和办理。

          2.发票复印件盖章延缓办理。